商标官费部分下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部分商标注册收费下调,具体包括:
一、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由1000元降为500元;
二、 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免收变更费;
三、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及下列收费项目的,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详见下表:
(改编自商标局网站)
服务领域
卓越服务,让智慧成就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