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国/组织知识产权相关政策集锦
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多国知识产权主管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都纷纷出台了应对政策,为了更好地帮助申请人了解和应对,小专汇总了截至今日,部分国家知识产权主管局和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政策,与大家分享。
SPTL会密切关注各国知识产权主管机构和相关国际组织的疫情通知及动态,对于正常工作、期限不延长的,我方会尽早通知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您意向委托新申请,也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info@sptl.com.cn,我方将给予妥善安排。
WIPO 马德里商标 国际局期限不延,允许通讯恢复后5日内向国际局传送,期限届满6个月内须提交充足证明 PCT专利 视各国受理局、检索局、初审局、指定局是否正常工作,如有官方通知期限顺延的,则顺延;正常工作的,则期限不延。不可抗力恢复请求不适用于优先权期限及进入国家阶段期限 海牙外观设计 国际局期限不延,允许通讯恢复后5日内向国际局传送,期限届满6个月内须提交充足证明 美国(USPTO) 期限不延,依请求免费办理恢复,请求中需说明因受疫情影响延迟答复相关情况 办理时效: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或者自相应日期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 欧洲专利局(EPO) 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4月16日的期限顺延至2020年4月17日 欧盟知识产权局 (EUIPO) 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期限顺延至2020年5月1日(考虑到5月1日为公共假期,实际上是顺延至2020年5月4日) 针对中国申请人: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的期限顺延至2020年5月1日(实际5月4日) 加拿大(CIPO) 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期限顺延至2020年4月1日 韩国(KIPO) 期限不延,可因疫情原因请求救济 自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后的两个月内请求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或复审 印度(CGPDTM) 期限依请求延期,可在疫情结束后提出救济 西班牙 (OEPM) 疫情持续期间官方期限顺延 阿根廷 (INPI) 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4月2日的期限顺延至2020年4月3日 巴西 (INPI) 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3日的期限顺延至2020年4月14日 哥伦比亚 (SIC) 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29日的期限顺延至2020年4月30日 日本 (JPO) 期限不延 新加坡 (IPOS) 期限不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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